千万不要让网络成为“谣言”的温床
Published by dj45, at 11:50, 2009, under 恒有想法
Aug27
千万不要让网络成为“谣言”的温床
判决胡斌的消息报道后,7月21日,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以“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接着,从7月23日至8月2日,熊忠俊又在网上连发8篇文章,编造各种 “证据”,继续炒作“替身”谣言。日前,湖北省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至此,5•7”交通肇事也算是画上了一个省略号,为什么不是句号呢:因为这个事情早就脱离了单纯的恶性交通肇事事故,而变成了一场防护“网络谣言”的攻坚战。
网络赐予人们一种公开传播信息的渠道,这是一次值得群体欢呼的媒介革命。然而,网络自身的传播特点,又成就了谣言易于滋生、迅猛蔓延的“辉煌”时代。在网络谣言的种种表现之中,网络谣言所呈现的蝴蝶效应是其高度杀伤力和强大破坏性的最好解释。这个事情从始至终,大家的态度都是极度厌恶胡斌这样的“富二代”,同时非常同情受害者及其家属,这样的观点也是情理之中的,符合道德法庭的准绳。但是,殊不知,有这样一些好事者,就抓住大家这样的一个普遍心理,开始在网上煽动 传播谣言,希望能给政府造成舆论压力,从而扰乱社会秩序。他在这方面的确是非常成功的,短短的时间内,各种质疑的声音见诸报端,也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那此人为何会有这样的神力呢,在我认为,“网谣”之所以能如此的深入人心主要还是以下几点:一 风险低,大多可以匿名留言或者发贴,二 传播较方便,不受篇限制,图文视频均可传送,三 互联网是一个四通八达的通道,在缺乏有效监管或者舆论导向的时候,往往传播或复制的快,同时真假难辨的内容,往往也容易让大家迷失其中,不能自拔。
俗话说的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造谣者就是利用了这点,利用大家视觉上的偏差,对此事进行大肆渲染。这个事情其实也为我们今后的司法处理和网络言论的管理敲响警钟,首先说说司法处理方面,司法在面临质疑和污蔑的时候,没有及时的拿出有效的证据去对抗谣言,我们虽然心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但是如此神乎其神的造谣,难免让大家感到困惑,我记得当时炒得最凶的时候,杭州法院的有关人士只是用口头表述的方式告诉了大家,胡斌确实就是本人,这样绵软无力的回击,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个好事者一定的机会,同时也是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在我看来,公检法部门就应该拿出确凿的胡斌本人在拘留前前后后的所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同时亮出胡斌的身份证以示公平公正。我觉得在证据和事实面前,那些造谣者完全就可以闭嘴了。然后再说说网络言论的监管和控制,其实这就是一种虚拟的公共秩序,我们应该加强法规的管理,同时也要强化所有网民的道德意识,我们不能忽略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同时也不能否认公平公正的客观性,我们想要严厉打击“网谣”就要让公平公正与言论自由和谐发展,当然同时公共秩序不能成为权力秩序,如果我们一味的用权力手腕去打压网络言论,我们可能会遭遇更大的洪流。这次“胡斌案”不仅是给杭州的公检出了难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想全国的网络言论的尺度进行了拷问,究竟是不是污蔑,你说的不算,我说的也不算,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合法适度的监管,这才是最终的公道。
(作者:王恒)
水灵动
十一 杭州 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