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杭州 玩……

Published by dj45, at 00:00, under 第三只眼

O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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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让网络成为“谣言”的温床

Published by dj45, at 11:50, under 恒有想法

Aug

27

千万不要让网络成为“谣言”的温床
判决胡斌的消息报道后,7月21日,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以“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接着,从7月23日至8月2日,熊忠俊又在网上连发8篇文章,编造各种 “证据”,继续炒作“替身”谣言。日前,湖北省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至此,5•7”交通肇事也算是画上了一个省略号,为什么不是句号呢:因为这个事情早就脱离了单纯的恶性交通肇事事故,而变成了一场防护“网络谣言”的攻坚战。

网络赐予人们一种公开传播信息的渠道,这是一次值得群体欢呼的媒介革命。然而,网络自身的传播特点,又成就了谣言易于滋生、迅猛蔓延的“辉煌”时代。在网络谣言的种种表现之中,网络谣言所呈现的蝴蝶效应是其高度杀伤力和强大破坏性的最好解释。这个事情从始至终,大家的态度都是极度厌恶胡斌这样的“富二代”,同时非常同情受害者及其家属,这样的观点也是情理之中的,符合道德法庭的准绳。但是,殊不知,有这样一些好事者,就抓住大家这样的一个普遍心理,开始在网上煽动 传播谣言,希望能给政府造成舆论压力,从而扰乱社会秩序。他在这方面的确是非常成功的,短短的时间内,各种质疑的声音见诸报端,也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那此人为何会有这样的神力呢,在我认为,“网谣”之所以能如此的深入人心主要还是以下几点:一 风险低,大多可以匿名留言或者发贴,二 传播较方便,不受篇限制,图文视频均可传送,三 互联网是一个四通八达的通道,在缺乏有效监管或者舆论导向的时候,往往传播或复制的快,同时真假难辨的内容,往往也容易让大家迷失其中,不能自拔。

俗话说的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造谣者就是利用了这点,利用大家视觉上的偏差,对此事进行大肆渲染。这个事情其实也为我们今后的司法处理和网络言论的管理敲响警钟,首先说说司法处理方面,司法在面临质疑和污蔑的时候,没有及时的拿出有效的证据去对抗谣言,我们虽然心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但是如此神乎其神的造谣,难免让大家感到困惑,我记得当时炒得最凶的时候,杭州法院的有关人士只是用口头表述的方式告诉了大家,胡斌确实就是本人,这样绵软无力的回击,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个好事者一定的机会,同时也是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在我看来,公检法部门就应该拿出确凿的胡斌本人在拘留前前后后的所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同时亮出胡斌的身份证以示公平公正。我觉得在证据和事实面前,那些造谣者完全就可以闭嘴了。然后再说说网络言论的监管和控制,其实这就是一种虚拟的公共秩序,我们应该加强法规的管理,同时也要强化所有网民的道德意识,我们不能忽略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同时也不能否认公平公正的客观性,我们想要严厉打击“网谣”就要让公平公正与言论自由和谐发展,当然同时公共秩序不能成为权力秩序,如果我们一味的用权力手腕去打压网络言论,我们可能会遭遇更大的洪流。这次“胡斌案”不仅是给杭州的公检出了难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想全国的网络言论的尺度进行了拷问,究竟是不是污蔑,你说的不算,我说的也不算,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合法适度的监管,这才是最终的公道。
(作者:王恒)

水灵动

Published by dj45, at 22:36, under 花鸟虫鱼

Aug

22





“华南胡”其实没有人来“顶包”?

Published by dj45, at 21:09, under 恒有想法

Jul

29

近日,杭州飙车案主角胡斌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之后,网络上关于“胡斌替身”的传闻就开始被炒得不亦乐乎,甚至还有不少网民不知从哪里翻出一个叫“张礼礤”的照片,并且准确的称此人就是当时在法庭上替胡斌“顶包”的人,于是一场舆论与政府公信力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争斗!

而正当大家争论不休之际,西湖区法院发表声明不仅坚决否认了“顶包”一说,还驳斥了那些网民所谓的替身猜想。但同时,法院方面除坚称按照法定程序验明真身、出庭受审的胡斌不是替身外,并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在正龙拍虎、躲猫猫之类事件一再上演的中国,公信力降到冰点之时,法官绵软无力的“辟谣”明显是无法打消社会公众心中的疑虑。

狂炒之下,最早“人肉”的替身说是来自北京的“刘先生”,当然那个事最后被认为是某媒体为了点击率而凭空捏造的。之后,“张礼礤”却现身凤凰网,而这个替身却在论坛上大呼“我不是胡斌的替身,我只是一个司机”。 真是莫名其妙,“顶包”者竟然会一个来自南方一个来自北方,同时都在所谓的声明中声称“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我已不堪其扰”。在这里我们姑且可以称他们为“华南胡”们,但是,在此,笔者一个都不相信。笔者只相信真相,也追问真相。

首先请恕我不厌其烦再次说说我们看到的表象:
当天案发现场的“胡斌”和庭审中的“胡斌”模样相差十万八千里,这个本身就不必大家用科学手段去论证,而仅仅用肉眼就可以轻易的辨认出来的。至于替身是不是以上提到的“华南胡”们,其实完全不重要。说真的,他们也没有必要做“不堪其扰”的受害者,这个事情其实他们跟胡斌是否动用替身真的没啥关系,他们只是大家在风口浪尖炒作的产物。这跟网上所说的公众肖像权被侵犯就更加扯不上边了。这个表象如果你从目前现有的图像资料上表示质疑的话,那么恭喜你,你真的是一个正常的地球人。

然而我们所要知道的真相其实就在杭州司法机关手里。一审宣判后,杭州西湖区法院有责任立即公布真相,但当记者质疑的时候,他们却没有用有力的证据来驳斥舆论,反而法庭是这样向公众保证肇事者的身份的:本案被告人胡斌的身份,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核实确认。法院确定,出庭受审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谭卓死亡的胡斌本人。这完全就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是权力作怪还是法院无言以对。当“张礼礤”出现在网民面前的时候,杭州公、检、法本应该有责任立即出来公布真相,不是敷衍了事的公布,而是用翔实的、无懈可击的证据来说明真相,还死者一个公道。作为公权力机关,它必须对替身的真伪向公众作出明确、有力地回应。

而说到提供这些“铁证”其实也很容易,就是将公权力掌握的关于已经被判有罪的胡斌的资料公布。特别是其从身份证照片、肇事时的照片、抓捕时的照片、审讯时的照片、看守所中的照片到庭审时的照片(包括录象)一一公布在网络上;这些资料,杭州公、检、法都一定有;而做这个工作,大概5分钟就可以完成,而这些资料正是能够让大家信服,停止猜疑的最好解药。有了这个证据链,比任何法官的“无稽之谈”都能说服人。而这个证据链,比网络上所有的“张礼礤”或者“刘先生”,也都能够服众。如果你有,我们就闭嘴,如果你没有(或者不敢拿出来),那你就别怪舆论质疑你,你当然也就没必要在那人模狗样的用一些无力的证据敷衍我。

可是,杭州公、检、法等公权力部门居然没有一个机构想到或者愿意这样做。是特别尊重罪犯的“肖像权”还是愚蠢到连这么有效快捷的方法都没想到?肯定都不是。公权力部门经常发布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对一个定罪的人更有权力发布,这个要求本身就没有越权,而且就应该是他们的义务。

常言道,谣言止于智者。但是我认为,还是谣言止于真相。但是,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我们的一些部门一面指责人们的猜测全是胡扯,同时一方面又大肆掩盖、隐瞒、编造真相。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也是为什么民怨堆积、弊案丛生的根源。

其实说到底,此次的替身案就是一个中国式黑色幽默。我们从开头就想错了,要知道我们所谓想知道的真相从一开始就在杭州司法机关手里攥着。至于是否真的可以摊开手掌,还要相关部门的介入,而我们也需要等上些时日。当年,周正龙所拍的老虎,陕西省林业厅也许开始“不明真相”,但公众质疑后他们肯定早就知道了虎照的作伪,可就是不愿意爽快地说出来,除非高层指示。而这次的“华南胡”不知道是否也需要经历这样一个坎坷的过程,你要明白,除了真相你还要记住:耳朵听到的不能相信,眼睛看到的更不可信!

有人相信公信力,有人却要质疑他。而我认为,这个时间在公、检、法相关部门没有拿出有分量的证据之前我们的质疑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真的能够盼到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些掷地有声的真相时,我觉得我们除了之前的质疑,剩下的只有一声叹息:中国式幽默,你让我们真的笑得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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